为了健全学院的班级管理制度,规范学院的评奖规则,增强学院决策的公平公正化,同时不断促进班级的多方面建设,提高班级参与学院活动的积极性,特制定此制度试行办法。
一、适用班级 :大一、大二、大三(不分年级评比)
二、积分制度要求:
1.班级能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,班级内部团结且对工作及活动有正确认识;
2.班级氛围良好,积极向上,能够积极支持并参与学院及学校的各项活动;
3.班级班干队伍有较强的责任心,能带领班级完成学院的各项任务;
4.班级能够如期上交本班级的活动情况到团委办公室审核;
5.班级承诺尽最大努力完成学院交予的任务。
三、具体内容:
1.各班同学积极参与并完成学院有关学术、文体、实践等方面工作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积分,积分参照附件中的《海洋、化工学院班级活动积分制评分细则》。
2.班级组织委员每个月27日之前参照《海洋、化工学院班级活动积分制评分细则》的内容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交本班的活动情况至团委办公室QQ邮箱(1925999575@qq.com),由团委办公室进行考核审查。
3. 团委学生会根据各班上交表格,审查核实之后,在次月1日将学院各班排名及得分明细公布。分数无上限下限,奖罚全依据班级的排名。
四、奖罚明细:
每次评优之前,汇总本学期以来的各个月班级的分数,进行排名公布。
1. 推优名额:进入前五名的班级由5%增至8%,后五名的班级由5%降3%;
2. 奖学金名额:进入前五名的班级在原比例上增加3%,后五名的班级在原比例上减少3%;
3. 助学金名额:进入前五名的班级在原比例上增加5%,后五名的班级在原比例上减少5%;
4. “优秀团支部”“先进班集体”等集体奖项:申报的班级需要月排名进入前五名方有资格申报;
5. 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团员”等评优名额:进入前五名的班级在原比例上增加3%,后五名的班级在原比例上减少3%;
6. 班级申请出游,如上一学期超过3次排名后十位的,学院不予审批。
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
2013年5月27日